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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开通查询发票功能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津地税征〔200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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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开通查询发票功能的通知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提高普通发票防伪功能,有效遏制和打击使用假发票行为,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上开通普通发票查询功能(测试版),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查询方法
受票单位或个人登陆天津财税政务网(网址:www.tjcs.gov.cn),将所持发票代码、号码输入查询系统,核对该发票领购单位的名称、该企业坐落地地税局、发票式样等信息,核实发票真伪。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可在申报期后输入开具金额核实发票真伪。
二、查询范围
2004年以后由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局发售或代开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广泛宣传
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局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受票单位或个人进行广泛宣传,辅导受票单位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对所收取的普通发票进行查询。
各区县地税局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以便对软件功能进行优化升级。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财政地税政务网 查询 发票 通知 (共印6份)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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