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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启用新版餐饮发票 造假者最高罚一万元
编辑:admin 时间:2008-05-21 02:54:26 作者: 浏览: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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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饮食业于2006年11月1日起启用刮奖发票。同日,旧版发票全部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报销凭证。记者昨日从太原市地税局了解到,新版发票启用后,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对使用假票行为执行最高处罚1万元。
据了解,新版刮奖发票在防伪措施上做得更到位,刮奖发票名称为“山西省太原市饮食业定额发票”,票面尺寸为270mm 80mm,采用70克荧光彩纤纸印制,在防伪团花中央加入“太原地税”的字样。发票全称的下横线由汉语拼音组成,发票联底纹团花中有一线条由“太原地税监制”字样组成,通过放大镜可看清。 太原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票真伪查询可拨打电话4006531009(市话)、8008061009(免费)或编辑短信“ZW+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89101,联通用户发送到8910888,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200310(每次收费0.2元)。 参与发票刮奖的经营户如果有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以作废发票、收据、白条及其他自制票据代替发票使用的;转借、转让发票;使用假发票;未加盖业户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所盖印章与发票开具、领购的单位名称不符等9种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太原市地方税务局举报中心或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为了严肃税法,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规定,一般发票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得低于200元,对使用假票行为执行最高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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